造黄谣?法院:道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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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学生欺凌事件,多数人会想到殴打、索要财物、孤立等现实行为。但除此之外,网络欺凌行为也会给未成年人带来巨大的心理伤害。  与线下暴力直接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同,这种伤害虽然“无形”,但依然沉重,其严重程度并不亚于传统欺凌。  近日,北京四中院二审审结了一起涉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案件,实施欺凌的学生被判朋友圈赔礼道歉,其家长作为监护人赔偿对方各项经济损失5000元。  01  转发不雅视频造谣同学

小张与小黄是同一所学校的同学。某一天,小张从别人那里看到一篇微信笔记,内容与小黄有关。笔记中的相关言论粗俗,直指小黄发在朋友圈中的照片为盗图,系其故意打造生活精致人设。  由于小张素来看小黄不满,出于“惩恶扬善”的心理,小张便在朋友圈邀请大家“吃瓜”。有同学“而来”,小张遂将涉案微信笔记以及其此前保存的几段视频,其中包括一段不雅视频发给了“吃瓜群众”,并影射不雅视频中的女子为小黄。  在“吃瓜群众”询问这些资料是否可以外传时,小张表示“随便发”。  之后,涉案笔记以及涉案视频又在小范围内进行了再度传播。实际上,不雅视频是小张此前在一个微信群中保存,视频中的女性未露脸,因此小张并不能确定视频中的女子是小黄,但因视频发布者称视频中女子为小黄,所以小张也向他人影射视频中的女子为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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