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丨落实“12个严禁”,呵护每个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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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5月14日发布通知,将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从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等三个方面进行重点规范整治,并详细列出12项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包括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教师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等。

总体看来,这“12个严禁”,针对的都是基础教育“老大难”问题。这些问题为何屡禁不止?其根源在于基础教育存在功利化、短视化倾向。此次行动除了要对具体违规个案进行严肃处理外,更需要推进建立长效机制。  切实落实“12个严禁”,必须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坚守依法办学的底线。从本质上说,违反这“12个严禁”,就属于违规办学,教育督导要依法依规追究学校责任,并向社会通报。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方的教育督导部门,对当地违规办学行为查得并不严,而且担心曝光会影响当地教育声誉,进而对这些行为加以纵容、掩护。此次集中规范整治,就明确要求对于漠视学校违规行为、敷衍塞责、处置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办问责,并建立监督曝光机制。  要扭转地方的教育政绩观,不能用升学率“一俊遮百丑”。有些学校违规招生、利用节假日集体补课等,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追求升学率,为提高成绩不顾学生身心健康。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推进基础教育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的教育评价改革,其难点和重点都在于扭转升学政绩观,构建关注每个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生态。

家长和社会的配合,对治理教育“老大难”问题也极为重要。拿课间十分钟消失这一问题来说,教育部明确要求要把课间十分钟交给学生,但是,不少学校的课间十分钟还是静悄悄。学校老师有现实顾虑,就是担心学生课间活动发生安全事故,家长会不分青红皂白地要求追究其责任。为避免担责,有的学校、老师就采取了“推责式”管理方式。  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得明确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责任,不能把学校作为“无限责任主体”。 学校要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排除校园安全隐患。同时,建立健全保险机制和多元化风险分担机制,各级政府切实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除后顾之忧。  校园欺凌问题,受到社会舆论高度关注。我国已将“学校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漠视纵容欺凌行为,将其淡化为打闹、恶作剧。要杜绝校园欺凌,必须督促所有学校建立起相应工作制度,对欺凌行为说“不”。  明确清单、规范办学,关系到教学秩序的维护,以及教师、学生权利的保障。优化基础教育生态,清理整治违背教育规律、功利化短视化行为,呵护每个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