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专家称单边制裁不得用作针对中国的外交政策工具和经济胁迫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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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单边强制措施对人权负面影响问题特别报告员杜晗日前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指出单边制裁不得用作针对中国的外交政策工具和经济胁迫手段。她呼吁有关国家取消对中国的制裁,并采取强有力的行动,遏制各国法域内企业和其他行为体过度遵守制裁的问题。  杜晗于5月6日至17日访华,对中国进行了为期12天的正式访问。根据其声明,2017年以来,美国对中国实施了单边制裁,对中国科技公司施加的压力与日俱增,包括进行出口管制、认定要受到制裁的公司高管、发起行政和民事指控等。随后,美国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了进一步制裁和限制,并将制裁对象扩大到主要经济活动领域,包括农业、建筑业、贸易、新技术和绿色技术、能源、金融、电信等。  除北京外,杜晗还访问了乌鲁木齐、石河子、昌吉、和田等地,并会见了来自非政府组织、行业协会、学术机构和企业的代表。“在访问期间,我收到了许多关于单边制裁不利影响以及由此产生的影响人民生活的社会经济后果的报告。”她表示,单边制裁以及外国企业和实体过度遵守制裁措施,导致中国企业营业额下降,同时也损失了海外市场。  杜晗表示,新疆受到的影响尤为严重。由于对商业活动的严格限制,很多外国企业担心与当地的商业或生产联系受到一级或二级制裁而中断合作。在全球市场占很大比重的新疆棉花、西红柿等农产品以及光伏产业等因制裁遭受多重冲击。  除了损害经济民生外,单边制裁的负面影响还体现在人文交流、科技合作等领域。一些国家以“国家安全”为由,将中国多所大学和研究中心列入制裁名单,中国与外国机构间的交流项目、奖学金和联合研究项目被中断。中国学生和学者在求学或从事学术和专业工作时,因其中国背景而被拒绝入境或接受盘查,甚至遭到更广泛的污名化。  杜晗指出,针对中国、中国公司或个人的单方面制裁不符合国际法,呼吁取消和暂停所有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而对中方实施的单方面制裁。杜晗表示,现在的情况是,只要和新疆有任何关系都会被指称是与“强迫劳动”相关,而被指称的一方需要去举证证明自己的清白,这完全是举证责任倒置。按照国际法,我们一般做“无罪推定”,即一个人是无罪的,直到他被证明有罪。现在则完全反过来,这就违反了国际法最基本的内容。  杜晗说:“我希望重申,在域外实施单边制裁是非法的。我呼吁各国,特别是制裁国,有效解决其域内企业和其他实体过度遵守制裁的问题,以减轻或完全消除任何不利的人道主义影响。”  杜晗将于今年9月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其国别访问报告。  《光明日报》  [ 责编:孙宗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