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态修复明确4项国家标准 对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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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北京报道

5月15日,自然资源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在会上表示,《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金属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等4项国家标准已于4月底正式发布,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卢丽华介绍,这4项国家标准,将规范煤矿、金属矿、石油天然气项目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以及生产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的监测评价工作。已于4月底正式发布,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批专门针对正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国家标准,对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提出要求,填补了该领域空白。  卢丽华表示,这4项国家标准充分体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充分衔接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要求,学习借鉴国外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吸纳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适应性管理等国际先进理念,总结我国成功经验,对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提出了5项基本原则,明确了6个重点环节工作要求,指导企业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通过采取减缓保护、预防控制与复垦修复等多种措施,推动矿山生态修复与矿产资源开采统一规划、统筹实施,及时复垦利用损毁土地,恢复并提升矿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协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这4项标准的制定和出台,将会为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提供科学支撑,并且为政府实施有效监管提供有力依据。”卢丽华说。  责编:姜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