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出台
访问量:75421

海南日报记者罗霞  5月13日,省商务厅印发《海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省将加强资金保障、强化金融支持,实施汽车、家电、家居家装以旧换新行动以及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加快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及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方案》提出,大力促进汽车、家电、家居家装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力争到2024年底,报废汽车回收量达到1.5万辆以上,同比增长30%;二手车交易量超过20.5万辆,同比增长15%;废旧家电回收量1.45万吨以上,同比增长10%。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3万辆以上,较2023年增加1.5倍;二手车交易量27万辆以上,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1.7万吨以上,较2023年增长30%。  在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方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结合我省实际,根据年度财政资金安排,适时开展汽车置换更新。  在实施家电、家居家装以旧换新行动方面,根据年度财政资金安排开展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活动,个人消费者在我省参与补贴政策的家电零售网点购买符合条件的绿色智能家电,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引导参与实施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政策的家电零售网点开设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并加大对消费者以旧换新优惠力度。鼓励开展家电、家居家装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打造家居消费新场景。  在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方面,畅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渠道,加快推进海口、三亚、文昌、临高等市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建设,推进回收网络建设,拓展回收渠道。  《方案》明确,在保障措施方面,加强资金保障,强化金融支持,加强要素保障,加强非法报废拆解打击力度。安排财政资金保障落实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结合我省实际,安排资金用于汽车置换更新、实施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以旧换新等重点促消费活动。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的相关资金,支持汽车、家电、家居家装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